| 發文日期 | 2025-11-25 |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公會苗辦字第114057號 |
| 主 旨 說 明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函轉內政部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運送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依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1月19日台水工字第1140040708 號函辦理。 |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內政部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運送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