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重申有關土地、建物第一類謄本與所有權狀,皆為申請用水證件案。
發文日期 2021-07-13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苗辦煌字第110016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公司重申有關土地、建物第一類謄本與所有權狀,皆為申請用水證件,詳如附件請 查照。

依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0610日台水營字第110001844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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