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5-10-05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管會苗辦民字第104032號 |
主 旨 說 明 |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召開「本公司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座談會決議事項建議案,請查照。
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9月23日台水營字第1040026726號函影本一份。 |
附加檔案1 | 下載 |
附加檔案2 | 下載 |
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召開「本公司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座談會決議事項建議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