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自101年1月1日起申請接水須同時簽署「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相關事宜。
發文日期 2011-12-13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苗辦民字第100040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101年1月1日起申請接水須同時簽署「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並一律使用新版「用水設備工程申請書」及「用戶各項異動申請書」,請查照。
隨函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0年12月12日台水營字第1000042114號函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