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2011-12-09 |
發文字號 | 台區水管會苗辦民字第100039號 |
主 旨 說 明 |
101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越區證明),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欲申請須繳清101年度常年會費並攜帶以下證件至本處辦理,請查照。 一、申請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攜帶證件如下: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2、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 3、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鑑。 4、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二、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視會員需要可隨時辦理。 |
101年度會員會籍證明印鑑卡(越區證明),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