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公文將改為以傳真方式、電子郵件(E-mail)等方式發送。
發文日期 2011-06-21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苗辦民字第100017號
主   旨
說   明
本處為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並縮短寄收時間,公文將改為以傳真方式、電子郵件(E-mail)等方式發送,為維護會員權益,請依隨文附表所列3種方式勾選填寫,並於100年6月27日前回傳本處,請查照。
依據本處第17屆第2次委員會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