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召開「本公司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座談會決議事項建議案,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5-10-05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苗辦民字第104032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召開「本公司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座談會決議事項建議案,請查照。
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9月23日台水營字第1040026726號函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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