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有關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
發文日期 2015-06-26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苗辦民字第104022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詳如附件說明,請查照。
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6月23日台水營字第1040017748號函影本一份。